教科文组织准则文件中有关语言多样性的内容节选
这首份文件由教科文组织会员国于2001年大会通过,确立了国际社会解决语言多样性问题的框架,其《行动计划》号召各会员国针对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 保护人类语言遗产,鼓励用尽可能多的语言来表达思想、进行创作和推动传播。
- 鼓励语言多样性, 在尊重母语的情况下,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实现各级教育中的语言多样性,鼓励学生尽早学习多种语言。
- 促进网络空间的语言多样性,鼓励通过全球网络普及所有公共信息。
2003《公约》承认语言对活遗产的展现与传承起着重要作用。所有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对宇宙的认知到仪式、表演艺术、手工艺品,都需依靠语言实现日常实践及代际间传承。对口头传统与表现形式而言,语言不仅是非物质遗产的载体,更是其精髓所在。
2005年《公约》序言指出,语言多样性是文化多样性的基石。有关缔约国为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应采取的措施,《公约》建议各国采纳有关在文化活动、产品与服务中使用语言的条款。(第六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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