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20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做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即表决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自20年前该《公约》通过以来,已成为历史上获最多国家批准的人权条约。这证明了各个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即儿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有免受暴力、虐待和剥削的权利;其意见受到尊重的权利;涉及儿童的行动必须符合其最大利益的权利。实现儿童权利不仅对儿童的发展和福祉十分重要,也对实现《千年宣言》所提出的愿景具有关键作用——即一个和平、公正、安全、尊重环境和共同承担责任的世界——简而言之,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
近20年来已取得了许多成就。每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已从1990年的1250万降至2008年的900万以下。1990年到2006年期间,全世界有16亿人的水源得到改善。全球约84%的小学学龄儿童可以上学接受教育,发展中国家小学入学的性别差异正在减少。全球不断加强抗击艾滋病的流行,并取得成果,越来越多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在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以防止病毒母婴传播,越来越多的新生儿和婴儿接受艾滋病病毒检测并接受全面的药物治疗以免感染艾滋病。
虽然因数据不足,使得儿童保护和参与方面的进展往往难以监测,但是这没有降低其重要性。在过去20年间,约70个国家在《公约》条款的基础上将儿童法规纳入国家立法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扩大的国际家庭调查已开始在一些重要的保护问题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如儿童婚姻、女性生殖器切割或女性阉割以及近年来对家庭暴力和管教儿童问题的态度。营建具有保护性的环境等做法为国家建立儿童保护系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儿童保护问题的意识和动员得到了显著改善。在两个主要问题上,即在武装冲突下的儿童和儿童暴力,联合国任命了特别代表,这表明全球对此提高了关注度以及致力改善的决心。
实现儿童权利的工作还任重道远。亿万儿童仍未能获得必要的基本服务,以保证其生存、抵御疾病、避免营养不良、获得良好的水和环境卫生设施以及高质量的教育。许多儿童缺乏所需的社会保护环境,使其免受暴力、虐待、剥削、歧视和忽视。针对儿童的暴力问题尤其令人担忧,据估计每年有5亿至15亿的儿童遭受暴力。其结果极其恶劣,许多儿童受害者在生活中面临着长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
非洲和亚洲,尤其是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区和南亚,儿童权利完全被剥夺的问题最为集中,在未来几年里需得到特别的关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即在儿童健康、教育和保护的可及性和质量方面,不同经济和社会群体间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作为一项进入第21个年头的联合国条约,《儿童权利公约》面临着如何巩固过去在儿童权利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应对危机并抓住目前和将来机会的问题。近期的全球经济危机衰退使得许多人饥饿状况加剧、营养不良、缺乏机会和生活困苦。目前约45%的世界人口年龄在25岁以下,这意味着儿童和青年人是在这次财富缩减的经济危机中受到冲击最大的人群。
全世界日益担忧气候变化及其对健康、供水保障和粮食生产的影响。自1990年以来,至少18次暴力冲突是为争夺资源。随着全球人口增长,资源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将有可能加剧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服务可及性的不平衡。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应当将儿童和妇女作为主要合作伙伴,通过审慎的投资和广泛的合作,携手为儿童。
事实表明投资儿童权利事业是一种责任同时也是一个机遇。这是一种责任,因为贫穷、营养不良和其他方面的匮乏会使儿童无法充分发挥其潜质。这是一个机遇,因为为儿童提供更好的营养、基本卫生保健、教育及保护可能比几乎在任何其他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更为重大、意义更为深远。
建立广泛合作对《公约》的原则和它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实现十分重要。近年来,在国际层面和国家层面上,就健康、儿童教育、儿童保护和参与方面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扩展,这为促进儿童权利的落实并实现国际上认同的发展目标提供了保障。
儿童的参与有利于儿童促进自身发展和自我保护。2002年儿童问题特别联大、每年与八国峰会同时进行的青少年八国峰会以及众多儿童友好城市项目等活动体现了在决策层面上尊重和鼓励儿童发表意见、促进儿童参与的积极成果。
女性赋权和消除性别歧视取得了双重效果——有利于实现妇女的权利,帮助挽救儿童的生命和改善其生活。有证据显示,当妇女接受教育,并有权力参与家庭、工作和政治领域的决策,免受暴力、剥削和歧视,会给儿童和整个家庭带来积极改变。男孩和女孩都更可能有机会获得充足的营养、优质的卫生保健及教育;女孩也更可能推迟结婚年龄,拥有更多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因此,确保女童接受教育,保证其受保护和参与权,对于实现儿童权利的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在今后20年,我们将立足已取得的成就,共同努力帮助那些仍未享有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儿童。《儿童权利公约》是建立一个更美好世界的普遍标准——一个始终将儿童最大利益放在首位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