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发展
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
大会于2002年12月20日宣布,把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的十年期间定为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第57/254号决议)。大会指定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为宣传该十年的牵头机构,并请该组织拟订一项国际执行计划草案,阐明该十年与目前各项教育活动之间的关系,例如与世界教育论坛于2002年通过的《达喀尔行动框架》和联合国扫盲十年之间的关系。
大会于2004年12月22日请秘书长呼吁教科文组织尽快拟定《执行计划》草案,最好是在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开始时为之定稿,以提交该组织的理事机构进行最后审议和予以通过(第59/237号决议)。大会请各国政府提高公众对这次十年活动的认识并促使其进行广泛参与,包括同民间社会及其他利益有关者进行合作,采取措施争取其进行参与,尤其是在十年开始时这样做。
“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
2003年12月23日,大会宣布自2005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始,2005年至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第58/217号决议)。大会欢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定将水、卫生和人类住区视为2004-2005年第一个周期的专题组,并请委员会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开展工作,在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会议审议水、卫生和人类住区这组专题问题的框架内,确定可能与“十年”有关的活动和方案。
大会邀请秘书长采取适当步骤安排“十年”的活动,同时考虑到国际淡水年的结果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会议的工作。大会还呼吁联合国有关机构、专门机构、区域委员会和联合国系统的其他组织作出协调反应,利用现有资源和自愿资金,使“生命之水”成为行动的十年。大会2004年12月22日第59/228号决议呼吁全联合国系统加紧努力,使用现有资源和自愿提供的资金在这个国际行动十年期间兑现种种承诺。
国际地球年
2005年12月22日,大会宣布2008年为国际地球年(第60/192号决议)。这样做是考虑到国际地球年能够发挥关键的作用,能提高民众认识地球的变化过程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灾难的防备、减少和缓解以及可持续管理资源的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并考虑到其对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的重要贡献。
大会指定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作为国际地球年的牵头机构和协调中心,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其他相关机构以及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和全世界其他地球科学协会和团体合作,组织有关活动。
国际生物多样性年
大会于2006年12月20日宣布2010年为国际生物多样性年(第61/203号决议)。大会指定生物多样性大会秘书处为此年的协调机构。大会还请秘书处同其他相关的联合国机构、多边环境协定、国际组织和其他一些利益攸关方协作,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持续减少状况的关注。
大会鼓励各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利用这次国际年,在地方、区域及国际各级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人们对生物多样化重要性的认识。大会请各成员国考虑为这次国际年建立一个国家委员会。大会还请各成员国和相关的国际组织支持由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所组织开展的活动。
国际森林年
2006年12月20日,大会决定宣布2011年为国际森林年(第61/193号决议),这是考虑到森林和对其的可持续管理在可持续发展、消除贫穷和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大会请求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下森林论坛秘书处为此年的协调机构,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次区域组织、森林合作伙伴关系以及相关的主要群体协作。
大会特请作为森林合作伙伴关系牵头机构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支持国际森林年活动的实施。大会鼓励各会员国、国际组织和主要群体能够建立自愿伙伴关系,更好地举办国家级和地方级国际年活动,包括建立国家委员会或在本国确定工作重点。
世界水日
大会宣布3月22日为世界水日(1992年12月22日第47/193号决议)。设立该世界日旨在推动人们了解水资源开发对经济生产和社会福祉的重要贡献。
生物多样性国际日
2000年12月20日,大会宣布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日(第55/201号决议)。该国际日原设在12月29日(1994年12月19日第49/119号决议)。2000年,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次会议建议改动日期以突出该国际日。
世界环境日
大会1972年12月15日第2994(XXVII)号决议指定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目的是推动公众更深刻了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性。6月5日这一日是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斯德哥尔摩,1972年)开幕之日,会议成果之一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的建立。
防治荒漠化和干旱世界日
大会于1995年宣布6月17日为防治荒漠化和干旱世界日(第49/115号决议),以纪念《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于1994年6月17日获得通过。大会吁请各会员国利用该世界日推动公众了解为防治荒漠化及干旱影响而开展国际合作以及执行防治荒漠化公约的必要性。
保护臭氧层国际日
大会于1994年宣布,把每年9月16日定为保护臭氧层国际日,以纪念在1987年的这一天签署《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2月19日第49/114号决议)。大会请各国用这一天来宣传根据《议定书》及其各项修正案所开展的活动。臭氧层是一个脆弱的气体保护层,防止地球受太阳光线有害部分的损害,有助于保护地球上的生命。
防止战争和武装冲突糟蹋环境国际日
2001年11月5日,大会宣布每年11月6日为防止战争和武装冲突糟蹋环境国际日(第56/4号决议)。大会采取这一行动时,认为环境在武装冲突中受到的破坏在冲突过后仍会长期危害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并往往扩及国家疆界以外,祸延后代。大会还回顾《联合国千年宣言》,其中强调必须努力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
联合国南南合作日
大会于2004年12月23日把每年的12月19日宣布为联合国南南合作日(第58/220号决议)。这是为了纪念大会于1978年核可《促进和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第33/134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