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导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儿童困境严重,一个由联合国建立的新机构的介入减轻了他们的痛苦。在给1965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奖时,诺贝尔委员会的埃西·李噢尼斯夫人描述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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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大会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变成一个永久性的儿童救援组织,以改善李噢尼斯夫人所说的 “发展中国家的成千上万儿童生活在无法描述的悲惨状况下”。儿童基金会一直处在联合国系统对儿童承诺的前沿,为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而努力。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工作指导方针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儿童权利公约》,其目的得到联合国大家庭的支持。从重点放在教育的教科文组织,到努力废除童工的国际劳工组织,及战争冲突中的儿童特别代表。从提供救济的世界粮食计划署到发动根除疾病运动的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致力于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侵害,特别人权报告员致力于防止儿童被人口贩卖,卖淫和色情活动所利用。儿童的需要和权利在千年发展目标中得到强调,也在联合国主要会议的计划中出现。
妇女和儿童健康全球战略调动资源,拯救1600多万妇女和儿童的生命
在2010年9月千年发展目标首脑会议筹备阶段,秘书长发起了一项全球战略,他召集了40位主要领导人制定战略,加速对妇女和儿童健康的进展。
联合国系统在世界特定的地方也在为儿童工作,从西非问题特别代表,到联合国支持的塞拉利昂特别法庭和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社会下层如移徙工人,土著居民和残疾人儿童的需要,也通过各种联合国赞助的法律文书,以及在非政府组织的协调和努力下使儿童得到保护。
儿童的需要贯穿在联合国系统的工作中。
“强行招募和使用儿童兵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震惊的侵犯人权行为。有成千上万名儿童被剥削。他们每天都不得不忍受任何儿童都不应该经历的暴力。这是不可接受的。在战争中招募和使用儿童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了人的最基本的尊严。我和整个联合国系统都决心杜绝这种虐待行为。”
秘书长潘基文在“红手印日运动”最后活动上的讲话
2009年2月12日于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