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宾和联络处
国际事务中的礼宾可以界定为处理外交礼节、位次和礼仪的惯例和规程。在联合国内部,这一简单的定义即意味着在一年之中,礼宾和联络处的工作人员均要接待联合国所有192个会员国的代表,包括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其他以官方身份来纽约秘书处的人。如果没有一个达成共识的公认行为规范和礼仪,在接待高级官员时就可能会产生误解,犯下无心的过失。
礼宾和联络处为秘书处特别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负责礼宾工作,与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和观察员代表团,以及驻扎在纽约的各专门机构和相关组织的联络处进行联系和协调。该处在涉及各国政府及其代表的外交论坛、会议和仪式上采用一套严整有序的统一规则和行为管理规范。
该处的职责包括:
-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总部和总部以外召开的会议的礼宾工作,以及高级政要访问联合国的礼宾工作;
- 会员国常驻代表团和观察员代表团与东道国之间的联络;
- 各代表团外交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的核证,包括出席总部临时会议的代表团;
- 处理外交人员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申请;
- 协助新任常驻代表向秘书长递交全权证书;
- 安排秘书长和(或)其配偶举行的正式午宴、晚宴和其他社交活动;
- 安排升旗仪式和敬献花圈仪式,举行正式哀悼活动;
- 编制并分发关于联合国各会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以及联合国各主要机关组成情况的最新名单(俗称“蓝皮书”),以及出席各种会议的代表团名单;
- 就礼宾做法和惯例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