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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旗
  
防止冲突 促成和平 维持和平 建设和平 强制执行 联合国和平行动 其它议题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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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大会
大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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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
议事规则
大会决议
大会文件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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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军事务部
和平行动部
    国际原子能机构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全面禁试条约组织
目录底部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主要目的之一。自成立之日起,联合国就经常被要求防止争端升级为战争,说服对立双方通过谈判解决争端而不付诸于武力,或在冲突爆发后帮助恢复和平。通过安理会的努力,在过去几十年中,联合国已经帮助有关方面结束了无数次冲突。安全理事会就是联合国专门处理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的主要机构。

  20世纪90年代,冷战的结束导致一个全新的世界安全环境的形成,其主要特点是,爆发的战争主要是国家内部战争,而不是国家间战争。21世纪初出现了新的全球性威胁。2001年9月11日针对美国发动的恐怖袭击清楚地表明,国际恐怖主义已对国际社会发起挑战,而随后发生的事件更加重了人们对核武器的扩散及来自其他非常规武器危险的担忧,给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投上了一层阴影。

  联合国系统的各个机构和组织立即动员起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迅速采取了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同年9月28日,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所载的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通过了一项内容广泛的决议。该决议旨在制止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给用于恐怖目的的资金筹集行为定罪,并立即冻结恐怖分子的金融资产。安理会还设立了一个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负责监督该决议的实施情况。

  此外,联合国还调整并加强了可自由运用的各种传统手段,如对维和行动进行调整以应对新的挑战;积极鼓励区域组织参与联合国行动;加强冲突后的和平重建工作。内部冲突业已引发了国际社会应如何应对的复杂问题,其中包括如何为作为战争受害者的平民提供最佳援助这一棘手的问题。

  为应对内部冲突,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执行了复杂而有创造性的维和行动。在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柬埔寨和莫桑比克,联合国在结束冲突和推动和解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其他性质的一些冲突,诸如在索马里、卢旺达和前南斯拉夫爆发的种族冲突,给联合国扮演的调停人的角色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冲突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安理会在1995年-1997年间没有采取任何新的维和行动。然而,不久之后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再次凸显。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东帝汶、科索沃以及塞拉里昂爆发了持续不断的危机,为此,安理会又派出了五个特派团。

  此后,安理会又先后派出了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2000年)、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东帝汶支助团,2002年,已结束使命)、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2003年)、联合国布隆迪行动(联布行动,2004年)、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2004年)、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2004年)以及联合国苏丹特派团(联苏特派团,2005年)。

  近年来的经验使联合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视建设和平工作。建设和平是指为那些加强和巩固和平的组织机构提供支持。过去的经验表明,只有帮助有关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正义、尊重人权、善政以及加快民主进程才能建设持久的和平。没有一个机构具有联合国那样的多边经验、能力、协调能力及公正性以胜任这些任务。除了诸如派往东帝汶和科索沃的特派团执行建设和平任务外,联合国还在中非共和国、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和塔吉克斯坦设立了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

  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秘书长在促进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互补作用。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开展的活动主要涉及以下五个领域:防止冲突;促成和平;维持和平;强制执行;建设和平。通过联合运用或同时运用,这些不同种类的维和手段得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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