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区域反恐战略

职责范围

  在对《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第三次评估及2012年6月29日通过的后续决议(A/RES/66/282)中,大会鼓励会员国进一步明确及制定国家、次区域及区域计划,以支持《全球反恐战略》的实施。

  安全理事会在其第1963 (2010)号决议中鼓励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为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互补性以及避免重复,经会员国同意,以各种形式安排与会员国召开会议,包括旨在考虑就制定全面综合的国家反恐战略和机制提供适当建议,以按照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并在反恐执行工作队及其工作组之内密切合作加以实施,包括重视导致恐怖主义活动的因素。”

状态

  成立反恐执行工作队国家及区域战略工作组的目的是确保全系统的协调和一致,以及支持会员国实施《全球反恐战略》及其评估决议,因为这些涉及国家及区域反恐战略的推动和制定。制定国家及区域反恐战略需要多个步骤,包括全面分析恐怖主义威胁及反恐对策;确定对策范围;识别利益攸关方及优先事项;机构间/内合作、协调及信息交流的现有机制;财务资源及技术专长的可得性;制定现实、均衡及具体的行动计划等。鉴于涉及面之广,这些国家及区域反恐战略还必须包含预防恐怖主义的措施,确保有利于恐怖主义传播的条件得到有效应对和遏制,并且所有相关措施符合国际法,包括人权规范和标准。到目前为止,工作组已经支持中亚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通过了区域反恐战略,正在与非洲中部国家合作制定全面战略打击该区域的恐怖主义及轻武器扩散。

实体

  反恐执行工作队的所有实体都隶属于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