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进入联合国总部场地的准则
请注意,所有记者都必须阅读这些准则并签署他们将遵守准则的协议。
前言
2010年7月1日,新闻部、安全和安保部(安保部)、秘书长发言人办公室(发言人办公室)、驻联合国新闻记者协会和大会主席办公室之间达成的下列协议指导媒体人员进入联合国总部问题。在安全等级提高时,可能适用不同的模式。
这项协议的目的是尽可能给予新闻界成员进入的方便,同时维护和保护联合国总部大楼(联合国总部),并确保其所有使用者的安全:工作人员、代表和记者等。
尽管确保安全保障是联合国总部各项政策的出发点,但同样合乎实际是,记者在联合国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最大可能地方便其报道联合国活动。
获准进入联合国总部的记者必须遵守现有政策。那些违反基本规则的人,如果有的话,将会面临核证被吊销的风险。
本协议的各签署方将视需要开会,审查该准则。该准则可以修改,应本着相互合作以及尊重安全和进入这两项同时存在的要求的精神来适用本协议。
各类记者的进入
1.驻地记者
a. 驻地记者可以从除代表入口以外的所有入口进入。
b. 驻地记者可以从45街大门(105号岗亭)进入,只有在陪同高级外交官或联合国高级官员,且没有设备的情况下,由代表入口处的值日官酌情决定后,方可从代表入口进入。
c. 携带设备进入房地的所有记者必须经过安检。
d. 携带设备进入房地的所有摄像人员每日必须在8时至19时之间由参观者入口进入。所有其他时间,可从42街入口进入。
e. 驻地记者可以签名带五名(5)客人进入。
2. 非驻地记者
a. 非驻地记者只可8时至19时之间通过46街和第一大道的参观者入口进入。参观者入口关闭时,他们可通过42街的入口进入。
b. 非驻地记者,在其及其设备经过安检后,可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大楼内的核准区域,除非安保部宣布提高安全等级期间。这些记者可以使用参观者入口处安检帐篷内最右边的联合国人员快车道。
c. 所有设备上将贴上有日期的安检标签。
d. 非驻地记者不可签名携带客人进入。
e. 非驻地记者必须阅读这些准则并签署一项表示他们将遵守准则的协议。
3. 临时记者
a. 临时记者只可以8时至19时之间通过参观者入口进入。
b. 临时记者不可签名携带客人进入。
媒体人员进入联合国总部的限制出入区
1. 更多的进入特权
a. 驻地印刷媒体记者可以随地采访联合国官员,但秘书长的楼层例外,除非他们有事先排定的约见。但是,驻地广播记者采访之前必须通知媒体核证和联络股。
b. 驻地广播记者在联合国大厦外但在联合国的房地上进行电视“简短独白报道”时,应通知媒体核证和联络股,由其事先通知安保人员;如果这不可行,记者必须直接通知保安协调办公室(3-6666)。
c. 所有记者可进入北草坪大楼一楼及二楼。
d. 媒体不可在代表入口处聚集或进行采访,但定点采访区例外。
2. 安全理事会
a. 所有记者可在没有媒体核证和联络股或新闻部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安全理事会定点采访区。
b. 当一位发言者正在使用麦克风,或一名发言者即将到来时,记者必须留在隔离区内。
c. 当安全理事会开会时,电视摄像人员所有时候必须留在定点采访区的后部,除非由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前面部分是留给联合国电视台、印刷/广播媒体和静态摄影师的。
d. 应该用定点采访区麦克风当面向安理会成员提出记录在案的问题。
e. 相机或摄影师不可进入楼梯边的隔离区内。
f. 所有记者可以进入楼梯,但楼梯不可用来进行采访或上下设备,或以任何方式挡住楼梯。
g. 关于一楼的代表入口,记者应在定点采访区内等待,除非他们在与代表们进行交谈。
h. 对媒体核证和联络股预计记者人数众多的那些场合,可能会发第二通行证。媒体核证和联络股将负责在先到先得的基础上向所有记者发放所分配的通行证。保安将确保分配的通行证数不超过容量。
i. 在安全等级提高期间,可能适用额外限制。
3. 代表休息厅、走廊和大会定点采访区
所有记者可以进入代表休息厅,但只可携带手持录音机进行采访,代表休息厅内不得使用任何相机设备。
4. 印度尼西亚休息厅
所有记者只能在得到代表的邀请时进入印度尼西亚休息厅。广播人员进入时需由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
5. 大会堂
a. 所有记者,只有大会不开会时,在得到媒体核证和联络股的事先批准并在其人员陪同下,进入大会堂进行简短独白报道或采访。
b. 记者和有相机的驻地记者,只有在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下,方可在东大堂的大会堂入口处进行定点采访。
c. 摄影师只有在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照相亭和大会堂的通道区。
6. 在北草坪大楼进行定点采访
经联合国安保部门以及媒体核证和联络股同意后,当高官举行发言人办公室确定有重大新闻价值的会议时,可在北草坪大楼的二楼为记者和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设一个定点采访区。
7. 公开会议
所有记者可进入会议室的指定区域,参加公开会议。如果这些区域是固定的记者工作区以外的地方,可由媒体核证和联络股咨询会议主席后指定。
8. 电视人员进入媒体一般可出入的区域
驻地电视记者及其摄制组成员可在征得外交官和官员的同意后,在媒体一般可出入的区域,如秘书处大堂区、参观者等待厅和游客广场拍摄和采访外交官和官员。所有其他区域则需要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非驻地记者在所有区域拍摄,均需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陪同。电视摄制组人员不得进入代表餐厅。只有事先与媒体核证和联络股协商后,方可在这些区域进行拍摄。
9. 拍照机会
a. 拍照机会最多一分钟。如果视觉媒体人员很多,可分两批:第一批,摄影师,然后是电视摄制组,或反过来安排。
b. 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将始终出现在拍照机会场合。拍照机会场合不允许提问。
10. 定点采访地点
a. 固定地点: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必须在场。
㈠ 代表入口
㈡ 安全理事会
㈢ 北草坪大楼2楼
b. 酌定地点:媒体核证和联络股人员必须在场。
㈠ 征得联合国总部安保部门同意后视需要特设。
㈡ 东大堂(大会堂二楼入口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