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You are viewing an archived web page, collected at the request of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 using Archive-It. This page was captured on 16:36:06 Jan 27, 2017, and is part of the UNESCO collection. The information on this web page may be out of date. See All versions of this archived page.
Loading media information hide

总干事呼吁加大对走私和破坏文物的制裁力度

nimrud_before_after_captioned_bigger.jpg

Satellite images showing the extent of the damage inflicted to Nimrud (Iraq)
© CNES (2015), Distribution AIRBUS DS
2017-01-13

201711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出席了由欧洲议会部长委员会主席国塞浦路斯和秘书长Thorbjørn Jagland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一次与攻击文化财产相关的会话。来自国际组织和政府的代表、以及学术专家探讨了如何加强合作,保护文化财产免受有组织犯罪和恐怖分子的破坏及非法贩卖。

总干事博科娃在作主旨发言时呼吁各合作方更多协调,加大对破坏遗产行为的问责。“破坏遗产是一种战争罪,它已成为一种战争策略,一种削弱决心、激发仇恨和报复的宣传……当非法贩卖被利用来给犯罪活动提供经济支持时,我们必须确保每个人都能理解劫掠和贩卖是犯罪行为……打击有罪不罚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们法律层面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塞浦路斯外交部长Ioannis Kasoulides指出“遗产保护是一种提升安全的手段,我们必须改善、协调立法,不仅保护遗产,更要考虑到增强社会融合与抗逆性。”


UNESCO Director-General, Irina Bokova
© Candice Imbert/Council of Europe

“非法贩卖文化财产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且已经成了一项大生意。欧洲必须严肃打击这一沉疴,我们利用这一新工具的目标是关注惩罚犯罪、完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公约等现有工具。”欧洲议会秘书长Jagland先生表示。

叙利亚古董与博物馆总干事Mammoun Abdulkarim和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Fatou Bensouda举例说明了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以及现有打击此类犯罪的工具和法律手段等,例如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恐怖分子的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的2199号(2015)决议。他们强调需要有更多国际合作来防止非法贩卖,以及更多严厉措施阻止潜在犯罪行为人。

讨论将为新的关于破坏文化财产的欧洲议会公约做准备,新公约将考虑这一领域的犯罪方法与所需制裁,设立于国家刑法相关联的国际标准。

这样的新国际公约将补充已有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4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的1999第二协议1970关于禁止和预防非法进口、出口和交易文化财产所有权的公约, 以及UNIDROIT的 1995关于盗窃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