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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2018 - Culture Sector

中国召开“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讨会”

©刘丽娜

2018年5月7日,由中国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的“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模式及发展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这次会议是中国第一次对现行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这一主题进行研讨,并对中国的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及其研究进行了特别的探讨。这次会议的重要目的是汇聚国内外水下考古专家以及海洋法专家,与中国政府官员共同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

会议由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宋建忠副主任、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丁卫,以及西安交大社科处贾毅华处长致开幕词。在主旨报告环节,米兰比科大学法学院教授 Tullio Scovazzi 就意大利水下文化遗产法及保护模式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来自中国的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就美国、墨西哥、越南、台湾、澳大利亚、德国和西班牙九个国家与地区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保护及其模式进行了深刻讨论。在圆桌会议环节,与会者还对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比如,中国是否应该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在保护中国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会议之后,Tullio Scovazzi 教授在西安交通大学刘丽娜教授的陪同下,共同前往北京访问了中国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Scovazzi 教授在中心介绍了水下考古以及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约》,并介绍了水下遗产法律保护的最新发展。他探讨了意大利对2001年《公约》的实施情况,有助于解答中国对公约的存疑问题。

中国拥有极其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 它为亚洲和欧洲之间的早期文明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证明。例如,对水下遗产的研究对于加深关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交流的了解至关重要。最近,中国决定研究其他国家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律和政策,以便制定更全面的立法行政机制来保护这一遗产。

尽管教科文组织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数量每年递增,并在最近达到了60个缔约国,但目前仍然只有两个亚洲国家柬埔寨和伊朗,加入了该公约。2001年《公约》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国际法律框架,以打击对水下遗产的掠夺、非法贩运和商业开发,促进公众对水下遗产的认识,并研究制定了国际科学的考古标准。

教科文组织欢迎所有形式的国家性或地区性的研讨会来推动对2001年《公约》的认识,并希望中国和更多国家加入《公约》,共同保护世界珍贵的水下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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