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
“文化遗产目前非常重要,它既是来自过去的信息,也是通往未来的道路。从人权角度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自身,也在于它的人文层面,”Karima Bennoune说。作为联合国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她决定把解决蓄意破坏文化遗产问题作为紧急优先事项,她10月27日给联大提交的第一份主题报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
报告的首要信息是:文化遗产是一个人权问题,我们也必须从人权的角度应对这个问题。要从人权的角度认识这个问题,就超越了单纯的保护一件物品或者一个展示自身,而是迫使我们考虑与遗产相关的个体和民众的权利,不可能把一个群体的文化遗产与这个群体自身和他们的权利切割开来。
这当然也是地方民众通常的感受。据报道,在得知伊斯兰国破坏了伊拉克的文化遗产后,伊拉克国家博物馆馆长Haider Oraibi哭了,他说:“那些只是雕塑,但对我们来说,它们却是有生命的,我们来自于它们,我们是它们的一部分。那是我们的文化和信仰。”当极端分子攻击摩苏尔的博物馆时,他对记者表示“这就像是有人想杀了你,就像是谋杀。”这些话让我们感受到这种破坏造成了怎样的痛苦和创伤,我们可以切实感受到事实上这种破坏行为代表了对人的尊严和人权怎样的践踏。
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者
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保护那些涉险的文化遗产保护者:例如那些在几十年的战争中一直管理和保护着阿富汗国立博物馆的人,那些在2011年塔利班破坏了2,750件文物后辛勤工作把能挽救的残迹又一片片拼接起来的人。
一些文化遗产保护者为保护工作献出了生命。如1992年遇难的档案管理员Aida Buturovic ,她在萨拉热窝国立大学图书馆被炸当天做完保护珍版图书的工作后回家的路上罹难。还有其它近几年遇害的人,如Anas Radwan ,一位年轻的叙利亚建筑师,他在2013年记录阿勒颇古城遗产受损情况时遭到桶爆弹袭击身亡;Khaled al-Asaad ,叙利亚考古工作者,2015年保护帕尔米拉时牺牲;Berta Cáceres ,一位著名的保护土著权利和土著遗产、自然遗产的活动人士,2016年3月在洪都拉斯遭到枪击。还有许多人今天仍然默默无闻的在危险中工作着,我向他们每一个人致敬。我们绝不能等到这些涉险的文化遗产保护者牺牲后再团结起来保护他们为之奋斗的事业。这些保护者还包括一些普通民众,比如那些我在北非遇到的妇女,她们为了保护一处遭到袭击的陵墓每天夜里轮流睡在陵园里。
像她们这样的人是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文化权利的保护者。他们经常为了自己的工作而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处于危险之中。国家必须尊重他们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安全,并且——可以借助国际合作——为他们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包括材料和技术支持、必要时给他们提供庇护场所,并保证他们在流离异乡时也能参与保护和重建他们国家文化遗产的工作。
我还主张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采取全面的性别敏感解决方案,这包括:承认女性文化遗产保护者的工作,她们往往在面对评估文化遗产的各种挑战时还要同时应对性别歧视带来的挑战;甚至应该确保她们的遗产首先得到保护。
文化遗产是其它人权的根本源泉
获取和享有文化遗产的权利是受到国际法保护的一项人权,必须受到严肃对待。人权委员会在最新采纳的33/20号决议 (2016)中强调“文化权利和保护文化遗产,” “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可能对文化权利的享有产生有害的、不可逆的影响。”
此外,文化遗产还是其它人权的根本源泉,这包括言论自由权、思想、意识和宗教自由权、以及很多以这类遗产带来的旅游业为生的人的经济权利。必须认识到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密切相关,对其中一种遗产的攻击总伴随着对另一种遗产的攻击。而且,尽管遗产的具体方面可能和某个特定人群有特殊联系,但整个人类都与这些遗产有联系,它们代表了“全人类的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的不同形式。
尽管有一些特别的保护措施管理冲突中的遗产保护工作,但要落实这些措施依然任重道远。核心标准包括1954海牙公约 及其附属条约。海牙公约要求各签约国尊重文化遗产,拒绝任何针对文化遗产的敌对行为或有可能将文化遗产暴露给此类行为的做法,除非有绝对的军事必要(第4条)。第二个附属条约进一步限定了军事必要的例外情况,从而加强了公约的约束力。
然而,很多国家并没有遵循这些标准,尤其是第二个附属条约的规定。在最近的冲突中我收到了关于违反规定行为的令人担忧的报告。我呼吁各国政府谨慎理解关于以文化遗产为目标的例外军事必要行为的规定,考虑这种行为对文化权利产生的影响。所有导致破坏文化遗产的军事决定都应受到认真审查。除了发挥国家作用外,还必须注意加强应用国际标准,如海牙公约第19条的规定——并开发其它战略——非政府行动方也需承担责任,以阻止他们参与破坏行为。
一场文化战争
重要的是,针对文化遗产的严重犯罪行为中个体的犯罪责任问题。对于国际刑事法庭首次将破坏文化和宗教遗产地的行为单独作为战争罪定罪的Ahmad Al Faqi Al Mahdi 一案,我非常欢迎。我支持法官认定这项罪行“后果严重”的判罚,也很希望在今后还能看到同样的审判,为此我提醒各国政府非常有必要搜集和保护此类犯罪的证据。
在我的报告 中,我给出了近期破坏行为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例子。这只是少数几个例子,世界上许多地区依然不断传来由政府或非政府方发起类似攻击行为的报告。不幸的是,无论是在战争、革命、还是镇压中,世界各地的这类行为都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然而,21世纪初期出现了一股新的蓄意破坏浪潮,其影响随着图像的扩散而被进一步放大了。这类行为通常被施暴者公开宣告并给出正当理由,从而成为一种针对民众的文化战争形式,这是我最想强烈谴责的。这类攻击行为代表了对文化权利的急切挑战,需要包括联合国人权系统在内的国际社会做出快速、周全的应对。
一个人权问题
蓄意破坏行为通常都伴随着对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严重践踏。必须放在促进人权和建设和平的全面战略背景下统一考虑。保护文化遗产必须被纳入维护和平的使命中,我们必须把关注破坏文化遗产与对保护民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关切联系起来。
蓄意破坏的行为伤害了所有人,通常对少数族群的影响尤为严重,使不宽容进一步恶化,剥夺了全人类文化遗产丰富的多样性。见证不同族群之间友谊和互动的遗址往往更容易成为破坏目标。
很多例子显示破坏是不同极端分子“文化工程”的一部分。为应对这类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对于极端分子、原教旨主义者、宗派主义者对少数族群、土著民众及持不同意见者的歧视所导致的破坏文化遗产行为,国际社会必须遵照国际人权标准予以应对,因为这其实是一种文化清洗行为。
我刚才描述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近年来已获得了国际关注。然而,我还注意到一些地区很多正在进行的破坏文化遗产行为,尤其是针对土著居民的此类行为,还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因此,我们不能仅有像帕尔米拉那样的应对行为,而应利用这个机会,引导国际社会关注其它过去和现在的破坏遗产行为,这些行为也构成了对人权的侵犯。例如,在报告中,我回顾了作为殖民主义和国家主义政策的一部分,在世界上许多后殖民主义国家都有过破坏土著文化遗产的沉重历史,而且我注意到这些行为总体上对不同地理区域的许多土著居民都产生了整体的长期影响。
作为总结,我想再次强调把破坏文化遗产,包括在冲突中的此类行为,看作是一个人权问题非常重要,人权法应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必要补充。文化遗产一旦遭到破坏,会对当代和未来广泛的人权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文化遗产是人类才华的记录,我们把它留给后世,让他们能看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走过的路,即使在数字化时代这一切也绝对无可替代。让我们团结起来,采取紧急行动,周全地保护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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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ima Bennoune 是加州大学戴维斯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她在阿尔及利亚和美国长大,目前生活在北加州。2015年10月她被任命为联合国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