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会议
《公约》缔约国会议是《公约》的主要机构。总干事至少每两年召集一次常会。 如大多数缔约国要求,总干事可召开特别会议。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 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第一
次缔约国会议在该公约于2009年1月2日生效后随即在巴黎召开(3月26-27 日)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二届会议,巴黎,2009 年12月1-2 日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三届会议,巴黎,2011年4月13-14日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会议第四届会议,巴黎,2013年5月28-29日,此前于27日召开了交流会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五届会议,巴黎,2015年4月28-29日,此前于27日召开了交流会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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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科学和技术咨询机构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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