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 一般使用條款
上次更新日期:2018 年 6 月 5 日。替換所有先前版本。
本「一般使用條款」(以下稱「一般條款」) 以及任何適用的「附加條款」(請參閱下面第 1.2 節) 與「訂閱及取消」條款 (以下統稱為「條款」),可規範您對本公司的網站、客戶支援及服務,例如 Creative Cloud (以下統稱為「服務」),以及本公司視同服務的一部分包含的軟體、任何應用程式、「範例檔」和「內容檔」(定義如下)、指令碼、原始碼、指令集和相關的文件 (以下統稱為「軟體」) 之使用。若您已經與本公司簽訂其他特定「服務」或「軟體」的合約,如其中條款與本「條款」相牴觸,則應優先適用該合約的條款。依據以下第 4 節的內容,您保有您的「內容」(定義如下) 的所有權利和所有權。
您必須年滿 13 歲或以上才能註冊個人 Adobe ID。1針對由參與中小學教育的學校指定的使用者,可能向未滿 13 歲的孩子發放企業級 Adobe ID,前提是獲得父母的明確同意。
1. 您與 Adobe 間的協議。
1.1 準據法的選擇與簽約實體。若您居住在北美地區 (包括美國、加拿大及墨西哥),則您的合約關係人為美國公司 Adobe Inc.,並且本「條款」應以美國加州法律為準據法。若您居住在北美以外的地區,則您的合約關係人為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並且本「條款」應以愛爾蘭法律為準據法。如果客戶位於澳洲,則由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以 Adobe Systems Pty Ltd. 授權代理商身分代表 Adobe Systems Pty Ltd. 履行職權並簽訂本合約。您可依法享有其他權利。本公司並未企圖在法律禁止範圍內限制這些權利。
1.2附加條款。本公司的「服務」和「軟體」係授權您使用,而非賣斷,且亦得受下列一個或多個附加條款 (以下稱「附加條款」) 所拘束。如果本「一般條款」中之條款與「附加條款」有所牴觸,則以與該「服務」或「軟體」相關之「附加條款」為準。「附加條款」可能會有所變動。
2. 隱私權。
2.1 隱私權。有關我們的資訊收集、使用、分享方式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的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隱私政策 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tw.
2.2 桌面應用程式使用資訊。您可以選擇要與本公司分享您使用本公司桌面應用程式的方式。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預設會開啟此選項,且這項資訊與您的 Adobe 帳戶相關聯,它不僅可以讓本公司提供更好的個人化體驗,並且有助於本公司改善產品品質和功能。您可以隨時在Adobe帳戶管理頁面中變更喜好設定。若要深入瞭解桌面應用程式使用資料,請參閱 http://www.adobe.com/go/app_usage_FAQ_tw。
2.3 本公司對您的內容之存取。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本公司將僅以有限的方式存取、檢視或聽取您的「內容」(定義詳見以下第 4.1 節)。例如,為執行「服務」之故,本公司可能需存取、檢視或聽取您的「內容」才能 (a) 回應支援要求;(b) 偵測、預防或透過其他方式處理詐騙、資安、非法或技術方面的問題;以及 (c) 履行「條款」。本公司的自動系統可能會使用機器學習之類的技術分析您的「內容」。系統可能會在傳送、接收或儲存「內容」時進行此類分析。本公司能運用這樣的分析來改善「服務」。若要深入瞭解本公司所進行的機器學習,請參閱 http://www.adobe.com/go/machine_learning_tw。
3. 服務及軟體的使用。
3.1 授權。只要您遵守「條款」及法律規定,即可存取及使用「服務」及「軟體」。
3.2 Adobe 智慧財產權。本公司 (和本公司的授權人) 仍是「服務」或「軟體」之所有權利、所有權與利益的唯一擁有者。除「條款」中已明定者外,本公司並未授予您任何權利,得以「服務」或「軟體」中之項目,申請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商標或任何其他權利。本公司保留「條款」未授予的全部權利。
3.3 儲存。若「服務」有提供儲存功能,本公司建議您同時定期在其他位置備份您的「內容」。本公司得對檔案大小、儲存空間、處理能力及其他技術限制設定合理的技術限制。若您超出與您帳戶相關聯的儲存空間限制,本公司得暫停「服務」。在您的授權期間結束時,本公司將採取商業上合理的努力,讓您將「內容」轉移至「服務」外。資料轉移必須自您的授權期間終止或到期之當日起算 30 天內完成。本公司保留於 30 天轉移期間結束後刪除您的「內容」之權利。
3.4 用戶產生之內容。本公司得為本公司的用戶代管用戶產生之內容。若您存取本公司的「服務」,可能會發現用戶產生之內容中有冒犯性或令人不安的內容。唯一的補救方法就是停止檢視該內容。您也可以按一下「舉報」按鈕 (如有提供),向本公司舉報有冒犯性的用戶產生之內容。
3.5 範例檔。「範例檔」係指 Adobe 所提供可能識別為範例檔的檔案,例如,內容圖像、美工圖案、附贈圖片或是用於教學課程、展示和用於其他試用版用途的聲音。「範例檔」不能用於任何其他非其原始提供之目的。您不能單獨分發「範例檔」(亦即,「範例檔」構成分發產品之主要價值的情況),並且您不能主張「範例檔」中之任何權利。
3.6 內容檔。「內容檔」係指做為「服務」和「軟體」的一部分而提供的 Adobe 資產。除非文件或特定授權另行聲明,否則本公司授予您個人、非專屬、不可轉授權且不可移轉之授權,使得以使用「內容檔」來建立您的終端用途 (即您所著作的衍生應用程式或產品),其中內嵌「內容檔」或其衍生作品以供您使用 (以下稱「終端用途」)。您得先修改「內容檔」再將之內嵌於「終端用途」。您得重製及分發「內容檔」,惟僅限與您的「終端用途」相關,任何情況下您均不得在「終端用途」以外單獨分發「內容檔」。
3.7 其他授權類型。
(a) NFR 版。本公司得將「服務」或「軟體」指定為「試用版」、「評估版」、「不得轉售」或其他類似標註 (以下稱「NFR 版」)。您僅可依本公司提供「NFR 版」時指定的期間和用途來安裝和使用「NFR 版」。您不得將「NFR 版」所產生的任何材料用於任何商業用途。
(b) 搶鮮版。本公司得將「服務」或「軟體」、「服務」或「軟體」的某項功能指定為搶鮮版或測試版 (以下稱「搶鮮版」)。「搶鮮版」不代表最終產品,其中可能含有可能導致系統或其他故障及資料遺失的錯誤。本公司得選擇不以商業方式發行「搶鮮版」。若本公司要求您停止使用「搶鮮版」並銷毀「搶鮮版」的所有副本,或本公司發行「搶鮮版」的商用版本,您必須立即停止使用「搶鮮版」並銷毀「搶鮮版」的所有副本。如果本公司針對規範「搶鮮版」產品與您另行簽訂任何其他合約,則該合約之效力將凌駕於本文所述條款之上。
(c) 教育版。若本公司指定「服務」或「軟體」為供教育用戶專用 (以下稱「教育版」),則您必須符合下列網址所述的資格要求才能使用「教育版」: http://www.adobe.com/go/primary-secondary-institution-eligibility-guidelines_tw。您僅得在符合教育用戶資格的國家/地區安裝和使用「教育版」。若您居住於歐盟經濟區內,上句的「國家/地區」一詞泛指歐盟經濟區。
4. 您的內容。
4.1 內容。「內容」係指您使用「服務」相關而上傳和匯入「服務」或「軟體」中的任何材料,例如,音效檔、影片檔、電子文件或影像。
4.2 所有權。您的「內容」的所有權利和所有權皆屬於您所有。本公司不會對您的「內容」主張任何所有權。
4.3 執行服務和軟體所需之您的內容之授權。本公司需要您針對您的「內容」提供特定授權,以便執行及啟用「服務」和「軟體」。當您將「內容」上傳至「服務」和「軟體」,即授予本公司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可轉授權且可移轉之授權,而本公司得根據回應用戶執行動作 (例如,您選擇私下儲存或與他人分享您的「內容」) 之需求,使用、重製、公開展示、分發、修改 (例如,藉以增進「內容」的展示效果)、公開執行和翻譯您的「內容」。此授權僅適用於執行或改善「服務」和「軟體」之目的。
4.4 分享您的內容。
(a) 分享。某些「服務」和「軟體」可能會提供與其他用戶「分享」或公開您的「內容」的功能。「分享」係指您透過使用「服務」和「軟體」以電子郵件、貼文、傳輸、上傳或是其他方式提供 (無論對象是本公司或其他用戶)。其他用戶可能會以許多方式使用、複製、修改或再分享您的「內容」。請務必慎選要「分享」或公開的「內容」,因為您必須對「分享」的「內容」全權負責。
(b) 存取級別。本公司不會監視或管控他人如何處置您的「內容」。您應負責決定如何針對您的「內容」設限,並為您的「內容」設定適當的存取級別限制。如果您沒有針對您的「內容」選擇適當的存取級別限制,系統得預設為其最低、權限最大的級別。您有責任讓其他用戶瞭解如何分享您的「內容」,並調整存取或分享您的「內容」之相關設定。
(c) 評論。「服務」和「軟體」可能允許您評論「內容」。評論並非匿名,且可供其他用戶檢視。您本人、其他用戶或本公司均可刪除您的評論。
4.5 終止授權。您得隨時將您的「內容」自「服務」中移除,以撤銷此「內容」授權並終止本公司對其的權利。但是,本公司的例行備份作業中仍可能會保留您的「內容」之部分副本。
4.6 意見回應。您沒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想法、建議或提議 (以下稱「意見回應」)。不過,若您提交「意見回應」給本公司,即表示授予本公司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可轉授權且可移轉之授權,同意本公司製作、使用、銷售、逕行提供、提議銷售、匯入、重製、公開展示、分發、修改及公開執行「意見回應」。
4.7 銷售您的內容。在您同意個別條款之後,本公司可能會允許您透過本公司的「服務」將您的「內容」授權予其他用戶。
5. 帳戶資料。
您對透過您的帳戶發生的所有活動負責。如果您察覺有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帳戶,請立即通知客服部門。您不得 (a)「分享」您的帳戶資訊 (除非對象為授權的帳戶管理員);或 (b) 使用其他人的帳戶。您的帳戶管理員可能會使用您的帳戶資訊來管理您對「服務」和「軟體」的使用及存取。對於 PhoneGap,本公司保留監控和執行訂閱計劃限制和約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超額使用費用的權利。
6. 用戶行為。
6.1 負責任的使用。Adobe 社群通常是一群知情達理且具有專業素養的用戶。您必須以負責任的態度使用「服務」及「軟體」。
6.2 不當使用。您不得濫用「服務」或「軟體」。例如,您不得:
(a) 複製、修改、代管、串流、轉授權或轉售「服務」或「軟體」;
(b) 協助或允許他人利用您的帳戶資訊使用「服務」或「軟體」;
(c) 使用「軟體」建立任何類型的資料庫;
(d) 透過並非由本公司提供或授權之介面的任何方式存取或嘗試存取「服務」或「軟體」;
(e) 規避為了阻止特定「服務」或「軟體」使用情況所設的存取或使用限制;
(f) 分享「內容」或從事之行為違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以下稱「智慧財產權」,係指著作權、人格權、商標、商業包裝、專利、商業機密、不公平競爭、隱私權、公開權及任何其他專有權利);
(g) 上傳或分享任何非法、有害、具威脅性、辱罵、侵犯、誹謗、粗俗、猥褻、褻瀆、侵犯他人隱私或仇視的「內容」;
(h) 假冒任何個人或實體,或不實表明或陳述您與某個人或實體之關係;
(i) 試圖使「服務」或「軟體」失去功能、受到損害或毀壞;
(j) 上傳、傳輸、儲存或提供任何「內容」或程式碼,其中包含任何病毒、惡意程式碼、惡意軟體或任何旨在損害或限制「服務」或「軟體」之功能的元件;
(k) 中斷、干擾或遏止其他用戶使用「服務」或「軟體」(例如跟蹤、威脅或騷擾他人、煽動他人施暴,或利用任何方式傷害未成年人);
(l) 寄發連鎖信、垃圾郵件、網路釣魚、非法傳銷資訊或其他未經同意的訊息;
(m) 在「服務」中放置任何產品或服務的廣告,而未事先取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n) 使用任何與「服務」相關之資料採集技術或類似的資料收集與擷取方式;或
(o) 違反適用法律 (包括但不限於適用的 COPPA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
7. 費用與付款。
7.1 稅金和第三方費用。您必須支付所有應付稅金和第三方費用 (例如,包括電話費、行動通話費、ISP 費用、數據方案費用、信用卡費用、外幣匯兌費用及海外交易費)。本公司不負責這些費用。關於費用方面的疑問,請向您的金融機構洽詢。本公司得採取行動收取您積欠本公司的費用。您必須負責全部相關收取成本及費用。如果您與您進行交易的適用 Adobe 實體 (亦即,北美地區客戶適用的 Adobe Inc. 以及所有其他國家/地區客戶適用的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分處不同的國家/地區,您將向國外實體付款。
7.2 信用卡資訊。若您未通知本公司更新您的付款方式,為了避免服務中斷,本公司得參與您的發卡機構所支援的計劃,以便嘗試更新您的付款資訊。您授權本公司繼續使用本公司所取得的更新資訊收取您的帳戶費用。
8. 您的保證與賠償義務。
8.1保證。如將您的「內容」上傳至「服務」或「軟體」,即表示您同意您已取得:(a) 使用與「分享」您的「內容」的所有必要授權和權限,以及 (b) 依據本「條款」授予授權所需的權利。
8.2賠償。若因您的「內容」、您的「服務」或「軟體」使用方式或您違反「條款」規定而導致任何索賠、要求、損失或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您將賠償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關係企業、主管、代理商、員工、合作夥伴及授權人。
9.擔保免責聲明。
9.1 除非「附加條款」另有規定,否則「服務」和「軟體」係依「現狀」提供。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拒絕承擔一切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括未侵權、適銷性及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擔保。本公司對於「服務」所包含的內容不提供任何承諾。此外,本公司亦不擔保 (a)「服務」或「軟體」符合您的要求或是將穩定提供、無中斷、及時、安全或毫無錯誤;(b) 使用「服務」或「軟體」所產生的結果將為有效、正確或可信;(c)「服務」或「軟體」的品質將符合您的期望;或 (d)「服務」或「軟體」的任何錯誤或缺陷將獲得改正。
9.2 本公司明確聲明,本公司對任何因您使用「服務」或「軟體」所引發的任何訴訟概不負責。您使用和存取「服務」或「軟體」係由您全權決定並應自行承擔其風險,若因使用和存取「服務」或「軟體」而損壞電腦系統或遺失資料,所有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9.3 如果您在我們的伺服器上張貼您的內容進行公開分享,我們不對以下事項承擔責任: (a) 您的內容的任何損失、損毀或損壞; (b) 該內容被 Adobe 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刪除; 或 (c) 您的內容被任何第三方用於其他網站或其他媒體。
10. 有限責任。
10.1 除非「附加條款」另有規定,對於您或其他任何人之任何使用、資料、商譽或利潤的損失,以及任何特殊、附隨性、間接、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無論其成因為何 (即使本公司事先獲悉發生該損失或損害之可能性,亦同),本公司概不負責,包括下列原因造成之損失及損害:(a) 因使用、資料或利潤的損失所導致,不論該結果是否可預見;(b) 基於任何責任理論致生的損害,包括違反合約或擔保、疏失或其他侵權行為;或 (c) 您使用或存取「服務」或「軟體」所導致的或相關的其他任何索賠所造成。本「條款」的任何內容概不限制或排除本公司對重大過失、本公司 (或本公司的員工) 的蓄意錯誤行為,或導致死亡或個人傷害所應負之責任。
10.2 本公司對於本「條款」產生或相關的任何事務所負擔的最大責任限度僅限於 $100 美元或導致責任產生的事件發生前三個月期間您存取「服務」和「軟體」所支付的金額總和,以金額較高者為準。無論索賠或損失的形式或來源如何,索賠或損失是否可預見,以及是否一方已被告知索賠或損失的可能性,均適用此限制。
10.3 本文第 10 節的限制及排除均以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為準。
11. 終止。
11.1 您自行終止。您得隨時終止使用「服務」及「軟體」。即使終止帳戶,您仍有義務支付任何應付費用。
11.2 本公司主動終止。如果本公司基於原因以外的任何理由終止本「條款」或您對「服務」之使用,本公司會盡合理努力至少在終止前 30 天,透過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提早通知您,並說明如何擷取您的「內容」。除非任何「附加條款」另有規定,如有下列情況,本公司隨時得終止您使用及存取「服務」或「軟體」的權利:
(a) 您違反本「條款」中的任何項目 (或您的行為明顯表示您不願意或無法遵守本「條款」);
(b) 您沒有及時支付「服務」或「軟體」的任何費用;
(c) 您嚴重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並且 (i) 無法糾正違約行為;或 (ii) 本公司通知您違約行為,並且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後 14 天內更正違約行為;
(d) 您在實際上、語言上或透過其他方式濫用、威脅、欺凌或騷擾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員工 (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得選擇中止或限制您存取「服務」或「軟體」);
(e) 您屢次惡意或無合理基礎提出投訴,並在本公司要求您停止後仍繼續這麼做 (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得選擇中止或限制您存取「服務」或「軟體」);
(f) 本公司依法必須終止 (例如,提供給您的「服務」或「軟體」不合法或變成不合法);
(g) 本公司選擇中止提供整個或部分「服務」或「軟體」(例如,當本公司因法律改變故而無法再於您所在區域繼續提供「服務」的情況);或
(h) 您的免費帳戶已經長時間沒有使用活動。
11.3 由群組管理員終止。「適用於團隊的 Creative Cloud」等「服務」的群組管理員隨時可以終止用戶存取「服務」的權限。如您的群組管理員終止您的存取權,您將無法再存取您或其他群組用戶在該「服務」內之分享工作區中分享的「內容」。
11.4 存續。本「條款」到期或終止時,部分或整個「服務」和「軟體」可能停止運作,恕不事先通知。但是,您擁有的任何永久授權仍具備完整效力。本「條款」中所述有關您的賠償義務、本公司的擔保免責聲明或責任限制及爭議解決規定,仍繼續有效。
12. 調查。
12.1 過濾。本公司不會審查上傳至「服務」或「軟體」的所有內容,但可能會運用可用技術、廠商或程序篩選特定類型的非法內容 (例如,兒童色情製品),或其他辱罵內容或行為 (例如,可能代表垃圾郵件或網路釣魚的活動模式,或代表在成人區以外張貼成人內容的關鍵字)。
12.2 披露。如有下列情況,本公司得存取或披露與您或您使用「服務」或「軟體」相關的資訊:(a) 依據法律規定 (例如,本公司收到有效傳票或搜查證);(b) 回應您的客戶服務支援要求;或 (c) 本公司酌情決定有保護本公司、本公司的用戶或公眾的權利、財產或個人安全之必要。
13. 貿易管控法。
「服務」或「軟體」以及您對「服務」和「軟體」的使用行為均受到美國和國際可規範進出口及「服務」和「軟體」之使用的相關法規和限制所拘束。您同意遵守所有此類法規和限制。
14. 澳洲消費者法。
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非用於排除、限制或修改根據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 (CCA) 或任何其他法律得享有之任何消費者權利,其不得透過合約予以排除、限制或修改。如果 CCA 或任何其他法律默示條件、擔保或條款併入「條款」或提供與「條款」相關的法定保證,則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若有的話) 而言,本公司對違反此類條件、擔保、其他條款或保證應負有限責任 (由本公司選擇),惟前提要能執行下列動作:(a) 在供應商品的情況下,本公司進行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工作:(i) 更換商品或供應同等商品;(ii) 修復商品;(iii) 支付更換商品或取得同等商品的費用;及 (iv) 支付商品修復費用;或 (b) 在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本公司採取以下一種或兩種行動:(i) 再次提供服務;和 (ii) 支付再次提供服務的成本。
15. 爭議解決。
15.1 程序。若您有任何疑慮或爭議,您同意先嘗試與本公司聯絡並私下解決爭議。若未能在您提出後 30 天內解決爭議,任何因此產生的法律行動必須透過最終具有約束力的仲裁方式解決,但若您的索賠符合條件,您得於小型訴訟法院主張索賠。
15.2 規則。若您居住於美洲地區,JAMS 將在加州聖塔克拉拉郡依據綜合仲裁規定與程序舉行仲裁。若您是澳洲、紐西蘭、日本、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南韓、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或東南亞國協(ASEAN)會員國的居民,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將在新加坡依據其仲裁規定進行仲裁,本節已納入相關規定做為參考。至於其他地區,則由倫敦國際仲裁法庭(LCIA)在倫敦依據LCIA仲裁規定舉行仲裁。仲裁員將由您和 Adobe 共同指定。仲裁全程以英語進行,但如果有任何證人使用英語以外的母語,該證人得使用其母語提供證詞,現場會將證詞同步翻譯為英語 (翻譯費用由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的一方負擔)。對您與本公司有管轄權的法院均可就該仲裁判斷的執行做出判決並強制執行。
15.3 禁止集體訴訟。您只能以個人身分解決與本公司之間的爭議,不得以起訴人或集體、合併或代表訴訟一員的身分提出控訴。
15.4 禁制令救濟。儘管有上述規定,若您或他人在違反本「條款」的情況下未經授權而存取或使用「服務」或「軟體」,您同意本公司有權在任何司法轄區內申請禁制令救濟 (或同類型的緊急法律救濟)。
16. 稽核權。
如果您是企業、公司或組織,本公司可能會派遣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專員或獨立第三方稽查人員,負責檢查 (包括人工檢查和/或電子方式) 您的記錄、系統和設施,確認您的任何和所有「服務」或「軟體」的安裝與使用情況與本公司授予您的有效授權相符,此稽查作業每 12 個月最多以一次為限,且會在 7 天前提早發出通知。此外,您應於本公司提出要求後 30 天內,將本公司要求之所有記錄和資訊提供給本公司,以便本公司驗證您的任何及所有「服務」及「軟體」的安裝和使用情況與您的有效授權相符。若驗證結果顯示「服務」或「軟體」授權有任何缺失,您應立即取得任何必要的授權、訂閱,以及任何適用的原廠維護及支援。若未付費用超出應付授權費用的 5%,則您也須支付本公司執行驗證作業的合理費用。
17. 更新和可用性。
17.1. 一般條款及附加條款之更新。我們可能修改這些一般條款,任何補充條款或訂閱和取消條款,例如,為反映法律的變更或我們的服務或軟件的變更所做的修改。您應該定期查看本「條款」。本公司會將本「一般條款」及「附加條款」的修改通知公佈於此頁。如於修訂生效後繼續使用或存取「服務」或「軟體」,即表示您同意受修訂後的「條款」約束。
17.2. 服務及軟體的更新。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更新或中止「服務」或「軟體」(包括其中任何部分或功能),無需對您或他人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對於付費產品的變更,本公司將盡合理的努力,通知您修改、更新或中止。如果本公司完全中止「服務」或「軟體」,本公司亦將允許您有合理時間下載您的「內容」,並且本公司可能針對您預先付費的「服務」或「軟體」中任何未使用的費用提供按比例退款。
17.3. 可用性。在全球各地皆能存取描述「服務」的網頁,但這並不表示您在貴國家/地區可使用所有「服務」或服務功能,也不表示透過「服務」提供的用戶產生之內容在貴國家/地區是合法或可提供的。在某些國家/地區存取某些「服務」(或某些「服務」功能、「範例檔」或「內容檔」) 可能會遭本公司或外國政府封鎖。您有責任確保您在所處地區使用「服務」是合法或可提供的。「服務」未必提供所有語言版本。
18. 不得修改或進行逆向工程。
除本「條款」明示許可外,您不得 (a) 修改、轉移、改編或翻譯「服務」或「軟體」的任何部分,或 (b) 就任何「服務」或「軟體」的任何部分,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探究其原始碼。倘若您當地的法規允許反編譯「軟體」之行為,使您有權就「服務」或「軟體」已獲授權之部分取得與其他軟體互通時所需之資訊,您必須先向本公司請求該資訊後,才可以進行該等行為。本公司得自行決定向您提供該等資訊,或者就對「服務」或「軟體」進行反編譯設定合理的條件 (包括合理的費用),以確保本公司和本公司的供應商對「服務」或「軟體」的所有權受到保障。
19. 其他。
19.1 英文版本。解釋或詮釋本「條款」時,以本「條款」的英文版本為準。
19.2 通知 Adobe。您可以將通知寄到下列電子郵件地址給本公司:Adobe Inc.,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2704, USA, Attention: General Counsel。
19.3 通知您。本公司可能會以電子郵件、一般郵件、在「服務」內公佈或其他法律接受的方式通知您。
19.4 不得轉讓。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您不得整個或部分轉讓或移轉本「條款」或依本「條款」賦予您的權利和義務,且任何此類企圖一律無效。本公司可將本「條款」賦予的本公司權利移轉給第三方。
19.5 標題。本「一般條款」或「附加條款」中使用的標題僅為了方便而提供,不會用於詮釋意義或意圖。
19.6 可分割性。如果本「一般條款」或任何「附加條款」的任何規定因任何原因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一般條款」和任何「附加條款」之其餘條款仍具備完整效力。
19.7 未棄權。本公司未能實施或行使本「條款」之任何規定並不代表抛棄該條文所述之權利。
20. DMCA。
本公司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期待用戶也一樣尊重。本公司將根據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 DMCA) 回應有關著作權侵權之通知。您可以在下列網址深入瞭解Adobe的IP收錄政策及做法: http://www.adobe.com/tw/legal/dmca.html。
Adobe Inc.: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2704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4-6 Riverwalk, City West Business Campus, Saggart, Dublin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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