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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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960年11月25日,米拉瓦尔三姐妹因为她们作为妇女和政治活动家的身份而遭到残忍暗杀。她们唯一的罪行是反对多米尼加共和国统治者拉斐尔•特鲁希略(1930-1961)。 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48/104号决议《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将此类暴力定义为“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为了巩固该宣言,大会于2000年正式将11月25日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是建设包容性和可持续社会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也是教科文组织强调性别平等和非暴力的原因。一半人口生活在恐惧中的社会不是健全的社会。
关注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际日象征着动员反对该暴力行径,并提醒我们女性必须处于变革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