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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捍卫表达自由:教科文组织发布司法人员指导方针

15/09/202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指导方针,为司法人员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保护和促进表达自由权、信息获取权和隐私权的作用提供参考。

新冠疫情的爆发,在全球许多地区致使基本权利削弱,其中包括表达自由权、信息获取权和隐私权。一些国家已经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导致包括表达自由在内的基本权利受到严重限制。此外,一部分国家政府虽然通过了打击虚假信息的法律,但并非所有类似法律都与国际人权法相符。可以预料到的是,法院将不得不对新冠疫情引发的新闻自由和记者安全案件进行裁决。

为应对这些日益严峻的法律挑战,教科文组织为国家级和区域级的法官与法院发布指导方针,为应用国际法和人权标准理论框架来保护和促进表达自由提供参考。2020年6月,教科文组织与美洲奈特新闻中心牛津大学博纳维罗人权研究所牛津大学路透社新闻研究所,协同美洲人权法院、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利法院、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法院和美洲人权委员会表达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办公室合作举办了以新冠疫情背景下与表达自由相关法律挑战为主题的系列网络研讨会,本指导方针系根据研讨会成果制定完成。网络研讨会(提供西班牙语英语法语版本)邀请了包括上述区域人权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官以及前任法官、专家和学者在内的知名人士发言。

该指导方针在全球疫情危机的背景下制定,阐述了紧急状态和例外措施给现行国际法带来的影响,并涉及可以依据国际及区域标准对表达自由基本权力采取限制措施的要求和准则。

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中心和网络政策中心专家、该指导方针作者琼·巴拉塔(Joan Barata) 指出:“在遵守三项检验的前提下,出于公共健康原因,可以对表达自由做出一定限制。”因此,为保证其合理性,在民主社会中,对表达自由的限制必须遵守基于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的三项检验。  

该指导方针还强调,在开发健康数据采集工具(如接触者追踪应用程序)以跟踪病毒传播时,需要应用数据保护和隐私的国际标准。在数字时代,采集和保存健康数据会对个人数据产生广泛的影响,司法部门必须特别认识到这一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表达自由和记者安全部门负责人吉列尔梅·卡内拉(Guilherme Canela)表示,“此次新冠疫情也是一场‘信息疫情’。一个自由、独立和多元化的媒体是应对‘信息疫情’的关键。”在疫情期间,虚假内容泛滥,恶意传播。该指导方针提出了在疫情期间应对不实信息传播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管部门的公开交流,发展独立媒体,促进媒介素养,以及社交媒体企业为打击仇恨言论开展尽职调查。

自2013年以来,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制定综合方案,以提高法官和包括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司法人员,以及民间社会团体在执行表达自由和记者安全国际和区域标准的能力。这份指导方针在该方案框架内为司法人员制定,将为司法和检察部门在新冠疫情期间及以后支持尊重法治、维护表达自由和记者安全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网络研讨会和指导方针的发布由开放社会基金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