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国际宽容日之际,让我们认识到分裂势力构成的日趋严重的威胁,让我们立志构建一条以对话、社会融合和相互了解为规范的道路。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致辞
199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会第51/95号决议,邀请各成员国于每年11月16日共同庆祝国际宽容日,举办针对教育机构和广大公众的活动。
1993年大会接受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提议,根据《容忍原则宣言》和《联合国容忍年后续行动计划》所载内容宣布1995年为国际宽容年。国际宽容日是继国际宽容年之后开展的活动。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第A/RES/60/1号决议进一步深化了各国领导人的承诺,决心促进人类福祉、自由与进步,同时鼓励不同文化、文明和群体之间的宽容、尊重、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