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顾问办公室的任务和作用
防止灭绝种族的任务
秘书长在2004年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04/567)中,对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的职责列示如下:
- 就起因于族裔和种族问题、如不加预防或制止则可能导致种族灭绝的大规模和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事收集现有情报,特别是来自联合国系统内的情报;
- 提请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注意可能导致种族灭绝的潜在局势,以便充当向秘书长提供预警并通过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提供预警的机制;
- 通过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预防或制止灭绝种族的行动的建议;
- 就防止灭绝种族的活动与联合国系统进行联络,并努力提高联合国分析和管理关于灭绝种族罪或有关罪行的情报的能力。
保护责任的任务
秘书长在2007年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07/721)和2010年题为“预警、评估和保护责任”的报告(A/64/864)中确认,必须进一步执行保护责任的概念。在这方面,保护责任特别顾问的首要作用是保护责任的概念、政治和机构的发展以及进一步完善这一概念并建立共识,以协助大会继续审议这一问题。
法律框架
除任务规定外,防止灭绝种族罪行和保护责任问题办公室工作的法律框架来自于:
-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 更广泛的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刑法体系;
- 大会、安全理事会和人权理事会的有关决议,包括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