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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联合国,您的世界!

秘书长潘基文

公开披露

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自愿公开披露

"我坚信最高层的表率作用,因此完全、公开地披露了我的资产——在此之前,没有一位秘书长这样做过。我一直大声、明确地强调要做到诚实:我们联合国不允许腐败,不允许滥用权力。"

——秘书长在意大利都灵务虚会上对联合国高级官员的谈话(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

  联合国道德操守办公室受权依照2006年5月1日生效的秘书长关于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的公报(ST/SGB/2006/6)管理财务披露方案。

  联合国财务披露方案的主要宗旨是,保证认定工作人员所持股份、个人联系或外界活动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并就如何从联合国最高利益出发,以最佳方式管理一切潜在利益冲突提供咨询意见。

  要求工作人员每年(3月)填写并提交上个日历年度的保密财务披露报表和利益声明报表。以下职类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该方案:

  秘书长潘基文和常务副秘书长阿莎-罗丝·米吉罗博士于2007年提交了财务披露报表,并在审查后予以公布(欲知详情,请点击此处)秘书长鼓励(副秘书长和助理秘书长级)高级官员与他一样,自愿公布其保密财务披露报表或利益声明报表。

  联合国财务披露方案不要求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自愿进行的。经大会第60/238号决议修订的《工作人员条例》条例1.2(n)和ST/SGB/2006/6第8条都规定,报表应保密,未经秘书长许可不得使用。

  但是,公开披露被视为一项重要的自愿举措,因为这可以表明,联合国工作人员认识到,应当让公众和联合国会员国放心,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时,不会受与其个人利益相关的任何因素的影响。

  应该指出,由于联合国的多文化环境,由于联合国工作人员工作地点或原居住地点往往具有安全敏感性,对于某些工作人员而言,不一定总能做到全面公开披露,或者,全面公开披露未必是明智之举。

  欲知‘联合国工作人员自愿公开披露政策’及其适用的原则的详情,请点击此处

  以下是同意参加自愿公开披露政策的联合国高级官员最新名单。